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扶贫办,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摸清核准农村残疾人贫困户底数,做好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国家扶贫开发任务和残疾人小康目标的圆满完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核实弄准农村残疾人贫困户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全部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范围。各省(区、市)扶贫办会同残联等部门,根据“国务院残工委组织开展的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反映出的你省(区、市)“低于国家贫困标准但未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范围”的残疾人数量和实名制信息(见附件),将实名制信息逐级分解反馈至各县、乡镇和村,由县扶贫办和残联统一组织实施,乡镇具体负责落实,村委会对实名信息中的每一位贫困残疾人按照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工作标准逐一进行核实,将其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按照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标准和程序要求进行采集信息和登记造册,逐级报送至县扶贫办审定,并完善当地贫困户建档立卡数据库信息。
二、确定并下达年度残疾人减贫任务目标。各省(区、市)残联积极配合扶贫办等部门,在2015年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核准确定本地残疾人贫困户数量,依此数据为基础,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要求,研究确定到2020年本省(区、市)分年度残疾人减贫任务目标。每年年初由中国残联汇总审核后,商国务院扶贫办在下达各省(区、市)年度减贫任务中将残疾人减贫任务目标纳入其中。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贫困残疾人作为贫困人口中最困难且最需要帮扶的群体,各地各级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着力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精准扶贫力度,要加强与残联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核准,并结合每一位残疾人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落实帮扶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如期实现精准脱贫。各地各级残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履行好工作职责,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积极主动的联系配合扶贫等部门做好残疾人的联系沟通、政策解释、信息核实以及精准帮扶政策措施的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贫困户的脱贫进程。
四、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省(区、市)收到本通知后,抓紧时间研究部署,尽快开展核实工作,本通知附带光盘可复制下发,但注意残疾人个人信息的保密,避免外泄。请各省(区、市)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核准残疾人贫困户建档立卡数据和年度分解任务目标计划以书面形式,加盖部门公章后分别报至中国残联扶贫办和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中国残联扶贫办李哲 66580040
附件: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农村未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残疾人分省(区、市)数据光盘(已邮寄下发)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