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要求,结合残疾考生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收残疾考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主动作为,摸清基本数据
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18年起,报名普通高考的残疾考生须采集其残疾证号。要主动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年度本地残疾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人数和基本情况。
二、落实政策,提供合理便利
要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要求,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做好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综合评估、考场相关无障碍设备设施配备等工作,周到细致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服务。
三、精准服务,把握录取环节
要及时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对接,准确掌握本地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残疾考生情况(含姓名、残疾类别、分数、志愿院校及专业等),研判他们在录取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并开展跟踪服务。
要积极参与残疾考生招生录取相关过程,争取进入招录现场,及时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招录的批次,对残疾考生分批分次,逐一跟踪,及时掌握他们的档案出档、退档情况。及时与接收档案的相关高校取得联系,协调录取等相关事宜。及时发现不合理退档情况,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维护残疾考生合法权益。
四、加强指导,做好政策解释
要及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残疾考生所在学校认真做好考前辅导,引导残疾考生合理填报志愿。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残疾考生准确了解国家高考政策、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国家助学体系、助学金发放办法等信息,认真解答残疾考生的问题,为残疾考生和家长做好政策解释和相关指导工作。
五、认真总结,提出意见建议
在残疾考生录取过程中,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深入分析现有考试、招生政策不尽完善之处,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协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了解和掌握进入普通高校的残疾学生学习生活情况,重点总结本地残联和普通高校为残疾大学生融合教育提供的支持保障服务及仍然存在的困难。
各地要认真填写“普通高等院校当年录取残疾考生登记表”,做好台账统计汇总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2018年普通高校招收残疾考生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报送中国残联教就部。
联系人及电话:林帅华 010-66580069
邮箱:linshuaihua@cdpf.org.cn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