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自闭症孩子的父母都希望孩子能够接受融合教育,那么到底什么是融合教育?它对特殊儿童的入学率有什么要求呢?
“融合教育”的概念起源于联合国在1990年世界全民教育宣言里提出的“全民教育”(简称EFA),承诺向全体少年儿童、青年和成年人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
1994 年,联合国召开世界特殊教育会议,在会议中针对特殊需求儿童的融合教育议题颁布《萨拉曼卡宣言与特殊需求教育行动纲领》,邀请世界各国与国际组织在所有教育现场中实践融合精神,使每位学生在参与学习的过程中都感受到尊严且享受学习,而中国也是缔约国之一。
融合教育的本质是强调社会多元化价值,认为所有儿童(不论他们的感官肢体差别、心智能力高低、情绪表现起伏状况、家庭社经差异、文化背景不同等)都应在“平等受教权益、共享教学资源”的前提下学习和生活。因而实施融合教育,对于多元文化学生、高危险群学生及具特殊学习需求学生(比如自闭症、学习障碍、多动症、注意力缺失、情绪障碍等)都有所帮助。
以台湾为例,有许多接受过早疗之后转介到普通幼儿园,之后到普通小学就读的自闭症孩子。他们因为融合教育政策的施行,顺理成章的上中学、高中乃至于大学,少数还读到硕士或出国读博士。
这样零拒绝的融合教育政策,不仅造福了包括自闭症在内的许多发展迟缓的孩子,还要求普通教师必须多修读特殊教育学分(台湾规定普教老师至少必须修特教三学分),让老师具有“有教无类”的本领,让教育更加平民化、合理化、人性化。
在2014年由“中国精神残疾人暨其亲友协会”发布的调研白皮书中,国内有高达90%的家长认为,他们的自闭症孩子无学校可就读。
2017年,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部署会议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巡视员李天顺指出,未来工作要围绕95%入学率的这个指标,把未入学的残疾孩子一个一个找出来,一个一个以适宜的入学方式安置好,一个一个地落实条件保障,让他们都能够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目前,国内实行融合教育的小学或幼儿园,经常会看到自闭症孩子的家长陪读,这些陪读现象也衍生许多值得沟通和探讨的问题。可以说,“家校合作”是融合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按照美国对融合教育的解释,“融合”指的是一种让大多数身心障碍儿童进入普通班,并增进在普通班学习的一种方式。希望融合教育能在学龄自闭症孩子中广泛推行,帮助他们融入学校,融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