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2016年8月11日是第七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同时也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四周年,为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康有序、科学规范发展,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从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等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力度,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创造必要条件,经中国残联批准,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体验无障碍 实现融合梦
二、活动内容
(一)各地残联要动员社会力量,结合本地实际,与当地肢协共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体验公共服务环境无障碍设施,反映肢残人诉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肢残人无障碍出行需求。
(二)组织开展肢残人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体验活动。
组织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员和残疾人对公交车、商场、博物馆、图书馆、校园、文化场馆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进行体验,正当合理反映残疾人诉求,推进重点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和改造。各地肢协可以结合中国肢协“六个一”品牌活动为农村肢残人“下一次乡”“建一个图书(光盘)角”“录一本书”“做一件事”“帮一个人”“出一次门”,提高公共场所无障碍体验活动的实效。
(三)组织开展肢残人公共交通无障碍体验活动。
各地残联在助残志愿者的帮助下开展公共交通服务无障碍体验,对当地的机场、出租车、地铁、火车站、公交车、轮渡、码头等交通工具和站点进行体验,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进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活动要求
(一)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力度宣传肢残人活动日主题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肢残人参与社会生活,实现美好中国梦创造条件。
(三)各级残联要组织人员在调研基础上形成本地区的无障碍环境报告,适时向社会公布。对本地区残疾人体验的成果、数据、意见建议加以整理归纳,形成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统一报送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肢协将各地调研成果汇编成册,为无障碍环境标准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
(四)在各地无障碍环境调研报告报送后,适时召开“8·11全国肢残人日”经验交流网络研讨会。
(五)各地活动结束后,请于8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无障碍环境报告、新闻报道、网络通讯、图片报送中国肢协。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肢协:田露010-66580074(传真)
张昉010-66580364
办公邮箱:zgzcrxh@163com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