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教就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就部,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教就部:
为全面了解全国特殊教育机构情况,摸清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机构的基础数据和办学现状,为制定特殊教育及残疾人教育领域相关政策、争取相关项目提供依据,中国残联教就部决定委托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对全国特殊教育机构办学情况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起止时间:
2016年1月—6月
二、调查内容:
分别对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各机构的建立时间、机构资质、隶属关系等基本情况以及学生、教师、教材使用、专业设置等办学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和统计。具体调查内容分别按照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三个不同阶段的机构来进行调查统计。
三、调查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残联要高度重视全国特殊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调查工作,指导各级地方残联做好调查、登记和统计工作。地方各级残联要积极与教育部门、有关特教学校(院)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特殊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调查统计和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调查统计数据。
(二)各省(区、市)残联教就部要指定专人,做好特殊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调查、登记统计工作,认真研读调查表和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填写调查表。省级残联务必要求填写调查表的各机构认真研读填表说明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调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关联性。各填表机构需先将电子版数据上传到省级残联教就部,在确认准确无误的基础上,再提交两份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调查表,以免重复劳动,延误工作进度。
(三)各省(区、市)残联负责发放和接收调查表的人员在收到每一份调查表时,认真核实填报内容和数据,把好关,在确认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基础上,分别上报中国残联教就部和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四)各省(区、市)残联在上报此次特殊教育机构办学情况相关数据前,要与“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中的“全国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机构”、“全国高等特殊教育机构”、“高等特教学院当年录取残疾考生”2015年台账数据进行比对,找出年度事业统计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并采取措施,在今后审核报送相关数据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五)请各省(区、市)残联教就部于3月15日前将两份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纸质调查表和一份调查数据光盘报送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4月30日—5月30日,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将与各省(区、市)残联教就部就“全国特殊教育机构办学情况”数据进行核对。
联系人:中国残联教就部
林帅华 010—66580069
电子邮箱:linshuaihua@cdpf.org.cn
北京联合大学特教学院
王善峰 010—67617269 13811294413
孙 颖 010—67617360 13801255702
电子邮箱:cjrdiaocha@163.com
中国残联教就部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