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体育基本服务体系,夯实残疾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具有咨询指导、项目拓展和活动组织能力的基层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人员,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决定举办第四期康复体育、健身体育指导训练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协办单位: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承办单位: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四、举办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19日(共计5天)
五、举办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六、内容形式:
本次训练营将以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示范推广项目为主要培训内容,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组织开展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基础理论知识及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即“三进提供”(进器材、进方法、进服务)等相关内容的教学和实践活动。
七、学员推荐:
(一)推荐办法
由各省、(区、市)残联负责参训学员的推荐工作。
(二)推荐范围
1.省、市、县级从事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实施工作的管理人员或指导人员;
2.承担本省(区、市)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任务的讲师;
3.基层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机构、社区健身示范点或学校从事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训练或教学工作的人员。
(三)推荐资格
1.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讲解能力和体育运动能力,在指导残疾人开展居家康复、健身体育方面有从业经历或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
2.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残疾人体育康复、健身工作经验;
3.身体状况适合参加培训的健康要求。
(四)名额分配
1.各省(区、市)推荐名额不多于3人;
2.承办地可推荐不多于10人。
(五)相关要求
1.各地要提高对本次康复体育、健身体育指导训练营的重视程度,本着积极推动我国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发展,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更多残疾人参与开展健身体育、康复体育活动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训练营学员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2.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将对本次推荐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对于不符合推荐范围及资格要求的人员,将通报推荐单位,进行人员调整。
3. 全体参加培训人员须自备体育健身类服装、运动鞋及学习用具,培训期间学员不得请假或擅自撤离;
4.各省(区、市)残联请于5月8日16:00前将加盖公章的第四期康复体育、健身体育指导训练营人员推荐表(见附件1),传真至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群体特奥部,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逾期将不再接收推荐表,并视为自动放弃。
八、报到撤离:
(一)时间
报到时间:5月15日12:00前;离会时间:5月19日15:00后。
(二)要求
1.为便于承办单位接送站工作安排,请于5月8日16:00前,将回执表(见附件2)传真发送至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邮箱;
2.承办单位提供报到及撤离当日的市内接送站服务,提前到达或推迟撤离人员的市内交通自行解决;
3.参训学员需自行订购返程车(机)票,承办单位不提供返程购票服务。
九、经费说明:
所有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各地残联自行承担,训练营期间相关食宿费及培训费用由中国残联承担。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高 凡 闫立春
电 话:010-80471826
传 真:010-80471828
电子邮箱:quntiteao@163.com
(二)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樊 轶
电 话:028-83383756,15708497550
传 真:028-83383756
电子邮箱:plafanyi@163.com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7年5月4日
附件:
1、第四期康复体育、健身体育指导训练营人员推荐表
2、第四期康复体育、健身体育指导训练营人员回执表